22:50 Nov 16, 2011  edit by: 开心就好

月圆月缺,花开花谢……

  那时,他的头发总是凌乱不堪,衣领上总有一抹腻腻的汗垢,脚上总是一对脏兮兮的回力鞋,无论严寒还是酷暑。

  他那对玩世不恭的眼睛,看男生的时候匪气十足,能把人看得直起鸡皮疙瘩,看女生的时候则邪气十足,从不避开她们最突出的部位。

  他的篮球打得特别好,不仅三分球精准,而且视野开阔、动作敏捷,总能在运球左冲右突的过程中,传出美好的好球。

  他滑稽随便的性格,和幽默风趣的说话,在同学们中间,颇能制造愉快的笑声,帅气俊朗的外表,也颇能赢得女生的青睐。

  所以,尽管他的功课很差劲,但在球场的看台上,总会有三五成群的女生,不时地齐声大叫他的名字。

  刚开学的时候,学校还没发校服,她一天一条地穿裙子,一周内绝不重复,他痛恨她的小资,把钢笔往地上一丢,回过头对她说:贵美女穿裙子,本帅哥不便弯腰。

  如此几次之后,她明白了他是故意捉弄她,气得想哭,但转念又想:连坏都坏得如此别具一格,将来必成大器,本美女岂容错过?

  从此,球场看台上的某个角落,便多了一个俏丽的身影,但她从不叫他的名字,只静静地坐着,目光婉约,看他来回奔跑和传球、投篮的样子。

  某次比赛完场,他终于发现了看台上的她,心中狂喜,连蹦带跳到她身边坐下,嬉皮笑脸说:“欢迎美女加入以本帅哥命名的粉丝团。”

  她俏脸一板,下巴向叫他名字的那些一扬:臭美!理我作甚?你向她们献媚去。

  在此之前,他每次进球,都会象一些NBA球星那样,和队友“碰胸”庆祝,然后对看台上女生聚集的区域重做一次,引来女生们愉悦的嘘声,但自从发现她也来看球之后,他彻底收起了进球后的张扬,只偶尔以掌按唇,然后挥向看台上她所在的方向。

  他在球场上的这个变化,很快就被一些关注他的女生们发现了,关于他和她的传言,也就开始象雨后的青藤,渐渐蔓延开去。

  但她并没刻意压抑心中的萌动,她大方地接受他送她的生日礼物,理所当然地请他帮忙给自行车加气,在不方便骑车的那几天,则干脆坐他的车回家,一路上听他悠扬的口哨,让风吹起的他充满汗味的衣衫,任意地碰触自己粉嫩的脸。

  不久,他的生日到了,她送给他一张空白的贺卡,然后看着他写满迷惑的脸,说:希望我说些什么?你自己写上去吧。

  他回到宿舍,在贺卡空白处写上了“我爱你”三个大字,然后把它藏在纳物箱的最底层。

  期中考试成绩公布了,她总分全级第一,他全班倒数第二。

  随后,班主任找她谈话,向她反复强调必须专注于学习的一千零一个理由,并把考上名牌大学为母校争光的重担,压到了她稚嫩的肩上,他的座位则被调到了最后一排。

  班主任的话触动了她,她对他参加的球赛,不再每场必看了,也不再坐他的车回家。

  而那段时间,他学会了抽烟、喝啤酒,还频频旷课,屡教不改之下,被多次记过处分。

  新的学期又开始了,如多数同学预料的那样,他转学了,转到离他家最近也是县城最烂的一所高中。

  三年时光,转眼即逝。

  她在学校告示栏前,看着排在高考光荣榜第一位的自己的名字,心里却感觉有点失落。

  她一步一步走向球场,一步一步走上看台,在那个记不清曾坐过多少次的座位坐下,用手背支着下巴,静静看着空无一人的球场。

  她的目光,渐渐模糊。

  隐约中,她看见一个人骑着自行车,飞快地冲到告示栏前面,只停留了数秒,又飞块地离开。

  骑车的人,是两年多来她一直渴望见到、此刻还在想念着的他。

  那晚,她拔通了她的电话。

  他告诉她,当初他转学,是因为父亲被关进了监狱,母亲生病卧床需要他的照顾,转学后也只读了一个学期,之后在自家楼下开了一间水果店。

  拔打电话之前,她本已想好了一大堆话,此时却一句也没说,心想:既然你不说,我也就矜持到底到好了。

  但最后,她还是主动提出与他见一面,她自信对他具有吸引力的,而且也相信自己的判断,哪怕自己将来读到博士,或者当上作家、科学家,他仍是值得她托付感情的人。

  一间叫千千结的咖啡屋,一个靠近窗口的座位上,她张望的目光,一寸、一尺、一丈地收回。

  第二晚,他还是没出现。

  第三晚,两滴清泪,从她的脸上滑落,在服务员递给她的账单上溅开,宛若两片枯萎的花瓣。

  终于,她在说不清有多长的牵念后面,划上了一个外圆中空的符号。

  十年后,她和丈夫、女儿去美国度假,在旧金山的星光下,她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。

  他在电话里说,他要结婚了,希望她能参加他的婚礼。

  还说,如果想知道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什么,可以去看看与咖啡屋隔马路相对的那棵叶子最浓最密的丹桂。

  结束度假回国后,她独自去看了他说的那棵丹桂,主干的四周,刻着五行字。

  第一行:我爱你,这辈子!

  第二行:你如此美丽,如此优秀,我怎么爱得起?

  第三行:愿你,我深爱的人,一生平安,幸福到老!

  第四行:第四晚,你没再来。

  第五行:别了,我擎爱的女孩;别了,不堪回首的年少时光。

  咖啡屋外,他等到第五晚,终于看见她拿着手电,出现在马路对面丹桂树旁,她只看了一会儿便走了,没向咖啡屋的方向张望。

  他发动宝马跑车,一边把车头朝向回家的路,一边自言自语:月圆月缺,花开花谢……

Category: qq空间日志大全

22:49 Nov 16, 2011  edit by: 开心就好

http://www.qqee.net 只要有一颗心想着,念着,便好。

  其实,我不知道她姓甚名谁,长地何种模样。但她却有一个清晰的形象立在我的心中,而且日渐清晰。似有澎湃的激情希望表达,又似心底有汩涓涓细流在静静流淌,时而张狂,时而温婉,清洌灵秀。

  认识她缘于她的文字。其实算不上是认识,只是我单方面的想念和向往。就好似太多的追星族一样,单方面的恋着、念着,却从不求回报或者任何的抵达,只要有一颗心想着,念着,便好。

  她是一个玩论坛的女子。我之所以用“玩”不用“泡”,那是因为,我感觉她对论坛的意念并不深,至少没有陷进去。不象我们太多的论坛玩家一样,以论坛为家,为一个论坛的繁盛衰败,而笑,而哭,主宰着自己的情绪。她在论坛发贴的数量不算多,但文字的质量对于论坛来说,算是一种较高的水平。但她却极少回贴,包括自己的和他人的。所以,她的贴子回贴的人并不多。论坛本来就是一个众多玩家、朋友之间相互沟通,相互吹捧的平台,一直有礼尚往来,相互顶贴,乃至相互敷衍的潜规则。我想,凭她那么灵秀的女子,不应该不懂。看来,她并不在意和论坛玩家的直接勾通和交流,或者说,她并不想敷衍,只做着自己,只在意用文字释放自己的感情和思想,活在自我里便好。

  她的文字很率性,也行真挚。或哭,或笑,或想了,或闹了,总是那么直接而锐利地铺展在台面,强烈,真实。伤春悲秋,忧国忧民的事儿不会出现在她的文字,她的文字众多的表现的都是自我,独特,张杨或者不羁的自我。偶尔有小说,也是那份按捺不住的现代意识流,小资情调,少有做作的成份。这也便是我喜欢她的理由。不象太多的玩家,纵使内心有多强烈的渴望和感情,也要刻意隐藏自己,宁愿承受削足适履的痛苦,也不愿在随意的论坛文字面前表现真实的自我。更可怕的是,她们把这种麻木囚禁的痛苦当作天然,真是违背了开发者的创造初衷,简单,直接,随意,不然也不会没有门槛。

  从她文字里,断续地提到这样的几个作家。三毛,贾平凹,慕容雪村,安妮宝贝,余秋雨等。其实,这样的几个作家,确实具有典型的代表性。三毛的文字,即谈不上深刻,却也不肤浅,却好似太多文学少年成长时期的必修文字。阳光,执着,拾起,放下,都可以轻松自如。贾平凹,一个文学水平资质很深的朋友告诉我,这个凹字在他的名字里读wa(洼)不读ao(奥),我没有查证,默然的接受了,因为我相信她。贾平凹的小说也读了不少,一个朋友总结了这么一句话,说他的小说泥土气息过重,这样的总结有点偏颇,但却也贴切。确实,贾平凹的小说多数是以农村为背景展开,展现的多是山西那一带的风土人情,很质朴,也很地道的“土”。或者就是这样的“土”地真实,才突显文字的真功底与本性,便就爱了,虽然与她的文字风格截然不同。慕容雪村,这是一个网路走红,然后迅速崛起的作家,以犀利、尖锐的文风著称。作品并不多,只那么几部,但每一部作品都红极一时,被广大读者热烈地追捧,畅销一时。我想,这样的作家,或者真的没有人会不喜欢。安妮宝贝,这却不是一般读者能消受起的文字。她的文字多是写那种不能示人,那种阴暗角落的一种感情,却又真实的存在,纠结的人心生疼,却又不能自拨,如果没有足够的抵抗力,真的不该看安妮宝贝的文字。读她的文字,只能让阴郁的人更阴郁,纠结的人更纠结,却又欲罢不能。只有你的内心足够强大,才能有足够的勇气去欣赏这暗夜里的花朵,欣赏她的美丽,欣赏她的盛放。余秋雨,便不评了,这个一度曾统治中国文艺青年的整个灵魂的作者,以他知识的广博,丰富的见识,带领我们的眼光,走过中华五千年文明,走过世界东西方文明,以至东南西北,天涯海角。他的文字代表一种深度和广度,应该被所有的知识青年膜拜。几个各具代表性的作家,可以看出,这样的一个女子,阅读的深度和广度。倘若不是真的热爱,便不会有这般的见识和选择,所以,我从心里喜欢她。

  欣赏这样的一个女子,静静地看她的文字,看她哭,看她笑,看她率真甚至有点张狂的文字,为她情牵,为她心动,心里便有一种满足,仿若心里藏着一个秘密不曾被人知晓的新鲜感,刺激而有趣。

  喜欢她,欣赏她,是因为,她似曾相识,仿若年轻的自己!

      http://www.qqee.net 蓝色心情

Category: qq日志

22:48 Nov 16, 2011  edit by: 开心就好

在相遇的地方绽放,等待你的回眸。

 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,大概是夜雨的缠绵,让人总不免总在回忆过去,墨痕犹在,却不知道如何接续。

  前几日在路上偶遇少时的伙伴,看见她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很开心的相遇,本想问她是否还记得当年那些陈年旧事,那些少年时简单的快乐,面对有些生疏的伙伴,却也只能能寒暄道,时间在你这里停顿了,看不出岁月的风刀霜剑的雕琢,还是当年旧摸样,亦或者女性之间只有这些好说了,而这样的话题也只是让陌生感更加陌生、想起少时我们的亲密无间,每到周末就要聚在一起,在路边吃小吃,逛街,一起骑着自行车郊游,然后躲在房间窃窃私语,http://www.qqee.net 蓝色心情 有说不完的话,惹的两家父母吃饭了就喊,“还不出来吃饭,就知道叽叽喳喳,不知道帮忙”我们相互一笑,父母也都任由我们快乐着青春的时光。白云过隙,短短数十年,属于我们的记忆是那样的浅淡,留下的一丝痕迹,竟然只是我们曾经是很要好的小姐妹。忘记了曾经的欢笑是那样的纯净。叙叙旧日时光,多了些间隔,留存还是昨日,今天的陌生里我们相互间留下电话,说有事在联系,就匆匆分别。而留下的电话到如今也没有拨过,亦或是害怕那种陌生的感觉侵蚀着过去的回忆,让回忆无色无痕。

  人生的路途,我们相遇过,我们并肩走过,然后各自散去,不在交集的时候,可曾回忆过吗,我不知道,也没有刻意去想过。昨夜风凉雨疏午夜梦回,又回到熟悉的街道,熟悉的好像一切都不曾改变,可是熟悉的人呢?人成各,今非昨。心情没来由的低沉起来,许是这一场秋雨淋湿了干涸的记忆,许是风中飘舞落叶的感叹,悲喜红尘,如何才能做到无怨亦无嗔,临水观云心锁如何开解。

  黯然间,朋友发来信息“什么时候回来一起去喝茶”“喝茶吗,那也只能舍梦陪君子了?”我本就是个伪茶客,看着壶中的茶叶层层叠叠在狭小的空间里争先恐后的挣扎,一缕香魂飘散,浓郁的香味里品味着生命的重生与结束,苦,涩、让我感觉无法下咽。更怕厚重的茶,搅扰我的清梦。只是喜欢的是淡淡的几片,仿佛精灵在杯子悠闲的舞着浮生若梦,单薄的白水里有了生命的灵动,淡淡的颜色里,淡淡的心情,留白处浮思绵延。“落霞孤鹭,长天一色,秋安”“踏晚归舟,夜阶已凉,保重”我明白朋友懂我,无须过多的语言去赘述,因为明白,想起只感到些许的宽慰,毕竟有这样的朋友在,是温暖。 时间真是不可琢磨,年少的伙伴已然存在记忆中,纵然两小无猜,也是昨日黄花在时间里摧残,成年的友谊却如同酒在时间里发酵,每一次对酌陈年旧梦别样心境。

  翻看着手机里通讯录,一个个名字后面都是一段鲜活的记忆,有着我们曾经相遇时欢乐。在回忆里沉淀成美丽的故事,无须怀念,也无法去忘记,他就在那里,在相遇的地方绽放,等待你的回眸。

Category: 心情日记

22:53 Nov 14, 2011  edit by: 开心就好

生活是给自己看的。

  生活是给自己看的。

  高二生活比想象中得跟丰富多彩,可是我想写什么又写不出来。开心不开心其实也就只是那么回事了。写了一篇《憨豆先生的假期》的影评在本子上,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打到电脑上来。写东西是想需要一气呵成的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,可是没有时间去做这些。我是理科生,做不完的作业和练习题,连读阿木送的那本《奇风岁月》都只能放到零点过后了。累倒说不上,只是觉得可惜。豆瓣上关注一个姑娘,她有每年读一百本书的目标,我觉得很羡慕。

  把某人的名字写在桌子上,我觉得我确实是喜欢他,但是我也明确地知道他不喜欢我,所以也没有什么难过不难过的心情,反而能觉得很幸福。想要一段堂吉诃德式的暗恋,但是这样究竟有没有“堂吉诃德”的Feel我也说不清楚了。现在在听Lady & Bird的专辑,我就是觉得阴森森的。今天出太阳了,但是很冷,秋天来了,我知道的。

  我一直想写一点关于熊先生的东西,我写了,但是我把它撕掉了。课间跑步的时候他所在的班级在我们前面,但是他被淹没在校服的海洋里我看不到他。蓓蓓,其实有时候有些事情不弄清楚反而更好。如果当时能够心软一点没有对他那么狠的话,他很快就知道我和他不可能,然后他就会喜欢别的女孩子,我们还是继续做很好的朋友。但是这些事情已经发生了,我们都是极要面子的人,所以我想,他这个朋友我是永远失去了。也许也是觉得有一点点难过的。可是已经过去那么久了。

  隔壁班有一个男孩子在吃饭的时候始终固执地排在那里,有时候我会和朋友一起过去插队,并且戏谑地说:“插你的队是必须的。”他也是笑笑。我并不是那么不道德的人,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去插队了。和他一起的有另外两个男生会跑到其他人那里去插队,可是他就是在那里一直排着,再长的队也排着。看到我已经打好饭找位置也就只是笑笑。运动会我报了400米,他就陪我跑步。遇到都认识的人,对方也知道很多男生都把我当男生看也并不觉得什么【……可是他们有一次聚餐后等车的时候八个人集体调戏我,关键时刻我就变成女人了,这一群变态……】,他也没有离开。听别人说他有喜欢的人。所以,我也就只能觉得奇怪而已了。

  这些不过是生活而已。

Category: 网络日志

22:52 Nov 14, 2011  edit by: 开心就好

我只是生活在故乡的异乡人。

  许多时候,和别人介绍自己的籍贯变成了一件麻烦的事情。

  一般情况下,我都会用户籍所在地来代替。我会微笑着说我是这个城市的人,我和你们一样需要每天早起挤公交,挤地铁去上班。我和你们一样习惯这里的饮食,并且还知道几家只有本地人才熟悉的那种逼仄的小饭馆。

  我会“冒充”着这个城市的一颗红细胞,给那些刚刚来到这个城市的人们伸出援手。然后,在偶然遇到一个世代在居住在这里的“本地人”时,生疏地像个异乡人。

  是的,我只是生活在故乡的异乡人。

  我的故乡在遥远的陌生的北方。我从没有回去看过那方的土地和天空,也不会像逝去的爷爷那样,说得一口临去前都舍不得丢掉的乡音。我不熟悉那里的气候和饮食,也不了解那些流传在宽街窄巷中的传说。

  这样说来,我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。

  我知道,这个城市里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人。我们生长在故乡之外的另一个城市,我们把这个城市当作我们的故乡。我们说着标准的普通话,吃着从大江南北流传到此地,入乡随俗地变了口味的各色菜系。我们不会莫名在这个城市走失,我们知道怎样转乘地铁去一个已知的目的地。我们还深知这个城市的美好与艰辛。

  于是,我们以为这就是故乡了。

  然而。是的,然而。

  然而,在那些个下着雨,挤在公交车里摇摇摆摆的下午,偶然从嘈杂的人群中拾得一两句熟悉而又陌生的方言时,内心还是会微微下沉的。

  熟悉,是因为它并非是一连串于我毫无意义的语音。我听得懂,并且还深知其中的乐趣。陌生,却是因为不管我多么蹩脚的模仿与学习,那声调和语气显然就是一个异乡人照猫画虎的玩笑。

  于是,一颗原本蓬勃饱满的心脏突然就被抽空了一般。站在这个城市嚣闹的中央,即归不去,也离不得。

  曾经无数次想过,爷爷奶奶,外婆外公,他们就着似锦的年华,一腔热血背井离乡时的场景。彼时的迁徙,还远不如而今的便捷。翻山越岭,一别即是一生一世。蒲公英一般遥遥地飘落至此,生息繁衍,直至枝繁叶茂。

  中秋假期,舅舅开着车带着外公回了湖北。那是他离开60年后第一次回家。车停下,远处是隐约的山峦与不再宽阔的河流。外公站在桥上,浑浊了的瞳孔竟使得表情有些呆滞。他俯身告诉我,这是儿时他最喜欢的桥。下雨天时,站在桥上一跺脚,桥下就会有此起彼伏的蛙鸣。

  只是,桥还是当时的桥,人却已不再是当时的人。被时间斑驳的除了桥上的青石,还有曾经一捧乌乌的黑发。

  一个曾经喜爱的女作家写,故乡,就是一个回不去的地方。

  几次行车经过那城市,都没有勇气跳下车去惹一惹尘埃。于是只在静止的车厢上向外张望一眼,看看在阳光下懒懒醒来的城市。看看陌生的街道上,陌生人的背影。

  事实上,这是一个平素无奇的城市,普通得和我在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陌生城市一样波澜不惊。然而,于我,它终究是有些不同一般的。不同一般到只提起名字,内心就会觉得温暖而亲密了许多。

  许多次,就像见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样,我悄悄的从它面前经过。只因我不生活在这里,也不在那里。我是一个在故乡的异乡人,一直行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
Category: qq日志大全

分页: 130/4306 第一页 上页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下页 最后页 [ 显示模式: 摘要 | 列表 ]